根据江苏省教育厅苏教办【2008】1号文件要求,定于2008年11月20日至11月21日进行2009届毕业研究生(包括往届推迟至2009年毕业和下届提前至2009年毕业的春秋季硕博研究生)的数码照片拍摄工作,该项工作将直接影响到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在教育部网上的电子注册,请相关研究生注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 间
11月20日下午13:00~17:00、vic115维多利亚
一、时 间
11月20日下午13:00~17:00、vic115维多利亚
二、拍 摄 地 点:
四牌楼校区:群贤楼一楼大厅
三、收 费 办 法:
1、根据教育部通知和省物价局规定,收费标准仍按2004年价格执行,每人12元,从今年起,由校财务处统一从研究生一卡通中扣除。请需要拍照的学生于11月13~19日到院系登记并领取照相袋,并在规定时间内到拍摄地点拍照。
四、注 意 事 项:
1.请班长统计并确认各班拍摄毕业照同学的姓名,学号,硕博连读和提前攻博的同学不参加拍照。毕业博士在班长处报名后,班长统一提交名单到院系。
2. 各院(系、所)在领取照相袋后,应组织研究生填写姓名、学校、专业、学号和身份证号码等资料并将身份证复印件贴在相片袋的背面,字迹务必工整、清楚。研究生填写的信息直接关系到毕业证书能否上报教育部进行电子注册,请各院系认真把关,以保证研究生填写信息资料的准确性。
3. 拍摄当天凭照相袋拍照并穿 除 蓝色、绿色、红色以外的浅色服装。
4. 若无特殊原因,请研究生尽量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拍摄,以免使照片分拣产生差错或需重照。确因十分特殊的原因不能于11月20、21日拍摄照片的研究生,需自行去省教育厅指定的拍摄点补拍(中山东路147号,大行宫会堂一楼新视野图片社,电话:84506946)。